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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 办事指南
办理税源确认证明事项告知单
承办部门:投资服务中心
办理程序:收件-受理-审查-出具证明
收费依据和标准:本事项不收费
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
办理结果:出具同意在开发区设立企业进行生产并将税放在雁栖开发区的证明
申请方式:书面申请
受理条件:1、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在开发区行政范围内
2、在开发区具有合法建设审批手续的经营场地或注册地址
3、企业同意管委会作为上级主管单位并加盖公章确认
申请材料: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联系人:黄亮
联系电话:61663732
招商热线:010-61663695,61663651 24小时值班电话:010-61667108 总机:010-61663600,61663700,61663800
资产管理部:010-61663621 传真:010-61667431 E-mail:
kaifq@yda.gov.cn 地址: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888号 邮政编码:1014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