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商热线: 010-61663695,010-61663651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

联系我们

招商热线:

010-61663695,61663651

24小时值班电话:010-61667108

传真: 010-61667431

E-mail: yda@yda.gov.cn

电子地图

首页 >> 投资指南 >> 投资政策

关于印发《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》的通知(财建[2006]317号)

颁布时间:2006-6-19发文单位: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工商联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厅(局)、总工会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、教育厅(委)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(局)、人事厅(局)、国防科工委(办)、国资委(经贸委)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、工商联:
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》(国发[2005]35号)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印发<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>的通知》(中办发[2006]15号),推动“创建学习型组织,争做知识型职工”活动深入开展,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,更好地为实施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、建设创新型国家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,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《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组织落实。
附件: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
财政部
全国总工会
国家发改委
教育部
科技部
国防科工委
人事部
劳动保障部
国务院国资委
国家税务总局
全国工商联
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
 

分享到:
招商热线:010-61663695,61663651  24小时值班电话:010-61667108 总机:010-61663600,61663700,61663800
资产管理部:010-61663621 传真:010-61667431 E-mail:kaifq@yda.gov.cn   地址: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888号 邮政编码:101407
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 京ICP备 09077064号 技术支持: 北京中财乔通软件有限公司 管理员